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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麗湖國小二年級學生家長林媽媽昨出面淚訴,孩子長期遭班上一名男同學惡意言語及肢體傷害,甚至被BB槍射擊打中眼窩,孩子心生恐懼,出現學習倒退情況,向校方提出霸凌申訴都不成立,僅認是學生間打鬧、嬉戲,迫使孩子轉學;北市教育局表示,該案處理無瑕疵,林媽媽可提訴願。昨天林媽媽在市議員張茂楠陪同下,當面向麗湖國小校長胡慧宜及教育局官員指控,孩子小一下學期時,被一名男同學長期懷有敵意戲弄,去年年中學校玩具日,該男同學竟持BB槍直接朝臉部射擊,打中眼窩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去年11月有天放學後,林媽媽說,該男同學突然從孩子背後掐扯右手流血,傷口演變成蜂窩性組織炎,現在留下疤痕,一連串事件讓孩子心靈受到嚴重傷害,怕黑卻獨坐在沒開燈的房間,寫字變得潦草、上課無法專心,忘記曾到圖書館借書。「孩子好害怕!」林媽媽激動表示,小孩有向老師反映但問題仍持續,她二度提出霸凌申訴竟都不成立,還辭掉工作到校陪讀,校方對孩子心理輔導,卻僅懲處該男同學愛校服務打掃校園,完全提不出對策,逼得她只好讓孩子轉校。張茂楠痛斥校方是「末梢神經麻痺」,孩子已受傷害,還稱不是霸凌,他舉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曾自爆因唱歌被老師甩巴掌,長大後不敢唱歌,抨擊學校兒戲處理,已造成孩子內心陰影。胡慧宜回應,校方召開霸凌會議,校內外委員認定不符合霸凌定義,屬學生一般偏差行為,事發後,校方派教師強化教室走察與巡堂,並請導師關注學生互動,適時減少肢體互動機會;教育局國教科長李慧銘說,校方在該案處理沒有瑕疵,林媽媽可提訴願或行政訴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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